公共場所妨礙餵母乳者 最高可罰三萬

  • 立法院三讀通過「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」,讓婦女朋友們以後可以放心在公共場合哺乳不再受到驅趕。(本報資料照片)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「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」草案,明文規定哺乳室的設置方法,也不得禁止婦女在公共場合哺乳,若受到驅趕或妨礙,違者最高可罰鍰三萬元。

立法院通過「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」後,除了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婦女在公共場合哺乳外,也規定只要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的政府機關、公營事 業,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航空站、捷運站與火車站等交通運輸單位,以及一萬平方公尺的百貨公司或賣場,都必須設置哺乳室,違者將處6000元以上、3萬 元以下的罰鍰。

過去婦女在餵乳時總是擔心受到異樣眼光,甚至遭到驅趕,條例通過後可以不用再擔心,婦女團體也表示,國家應該建立友善的哺乳環境,不能流於形式,設置上應該周全,讓女人可以放心自在的哺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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